alverlo向市公安局问: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不给摩托车上牌(4)
时间:2022-02-18 22:34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alverlo 点击:次
Cxxxxx,x代表阿拉伯数字,下同)、A牌(浙CAxxxx)摩托车报废、转出市区和被盗未追回的不予更新车辆,对牌照予以补偿(补偿标准另行通告)。那么我想请教:我在温州市鹿城区合法经营的摩托车销售店购买了拥有所有合法登记的证明和凭证的摩托车,也依法缴纳了车辆购置税,依法购买了交强险,同时,我也是鹿城区内的合法居民,我却不能依法登记上牌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