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verlo向市公安局问: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不给摩托车上牌
时间:2022-02-18 22:34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alverlo 点击:次
alverlo向市公安局问: 我在温州市鹿城区摩托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台摩托车,该车有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和购买发票等一系列国家规定的合法登记所需凭证;保险公司也明确可以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税务部门也可以缴纳车辆购置税并会给予完税证明,我也是温州市区居民户籍。但是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答复不给予登记上牌,理由是口述:温州市鹿城区禁摩。
我查阅了国家相关法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八条的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九条的规定:“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