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洞头区教育局关于林宝星等任职的批复
时间:2019-08-13 08:56 来源:www.dongtou.gov.cn 作者:洞头区政府 点击:次
洞教任〔2015〕128号 洞头区教育局 关于林宝星等任职的批复 洞头区霓南义校: 你校中层干部职务聘任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 林宝星任霓南义校办公室主任; 吕良栋任霓南义校教务处主任; 杨银华任霓南义校学生处主任; 林小义任霓南义校教科处主任(兼); 余妤好任霓南义校安保处主任; 黄峰华任霓南义校学生处副主任; 以上任期1年,特此批复。 洞头区教育局 2015年9月15日 抄送:区府办,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洞头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