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关于潘长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9-08-12 23:24 来源:new.lucheng.gov.cn 作者:鹿城区政府 点击:次
温鹿政干〔2011〕23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潘长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潘长华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主任; 任命金长康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局公路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卢建芬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局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胡玉飞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保留副局长级),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局铁路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徐宁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保留副局长级),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局公路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侯超万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保留副局长级),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局公路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主送: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21日印发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