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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1向平阳县政府问:鳌江五板桥安置房事宜

ting1平阳县政府问:

因当年外出务工儿女学习问题,将家里部分人员户口迁出至异地 现村委给出提供的条件证明需未婚证明 但目前户口所在地公办人员说2015年开始就已取消开此证明,咨询此情况该如何解决?

之前在签名拆迁协议的时候,明确说了之后相关事宜都可以由家里人代办,但现在办理安置房事宜时,工作人员又说无法代办,因子女皆在外地上班,实在不方便回家办理,能否沟通代办,做到前后承诺一致?

因网络上无法查询到五板桥村委电话,现希望政府可以帮忙协调解决

平阳县政府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与五板桥社区村居干部联系,可以由家属代办安置房相关手续(相关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关于未婚证明:由对象本人向五板桥社区提供最新的户籍材料,户籍材料上要有能证明其未婚的内容,材料可由家属转交给五板桥社区。

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平阳县政府答复: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