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莘学子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问:关于垃圾分类
时间:2022-02-19 20:18 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莘莘学子 点击:次
莘莘学子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问:
? ? ? ?您好!我是来自温州中学高一十四班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小组负责人。为了深入了解温州市即将展开的新型垃圾分类(即前不久上海实施的干湿垃圾分类方法),我们小组展开了一个相关的调查活动,特此前来咨询一些问题。 ? ? ? ?我们希望了解以下的信息: 温州市将于具体几月几日开始实施此项垃圾分类措施? 新型垃圾分类的政策内容有哪些?(比如相关的一些文件之类的) 该过程中对于市民的垃圾投放有什么样的具体要求和管理规定? 预计取得什么样的成果? ? ? ? ? 非常感谢您能百忙之中抽空予以回复,若有联系方式也希望能留一个。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 将将问政问题答复如下:您好!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我市市区于2015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2018年在全市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机制、处理体系、宣传引导方面都取得了初步成效。2019年5月9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浙建设发〔2019〕135号,明确规定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上海市分类标准中的湿垃圾也就是我省分类标准中的易腐垃圾,易腐垃圾包括餐饮企业、机关事业等集中供餐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市民家庭产生厨余垃圾,干垃圾也就是我省分类标准中的其他垃圾。现阶段,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开展分类收运处置。 同时,我市及时出台了《温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温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温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五大”专项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发动身边的同学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最后,祝您学业有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鹿城区政府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