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ggg向平阳县政府问:有关环评报告的相关问题
时间:2022-02-19 04:50 来源:平阳县政府 作者:aaaggg 点击:次
aaaggg向平阳县政府问:
平阳碧桂园项目当时在报批环评手续时,由于和周边企业产生的污染冲突,无法通过环评,但是经昆阳镇政府作出企业搬迁承诺后环评报告得以审批。这样操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昆阳镇政府的回复是已经和周边企业多次协商沟通,希望企业主按退二进三原则调整。但是万一企业不搬迁呢,那么这个环评报告还生效吗?既然政府已经承诺搬迁,那么应该有相应的计划安排。环保局在报批环评报告之后是否会进一步跟进项目里提到的整改措施呢?环保部门是否已经与昆阳镇进行必要的沟通?如果企业不搬迁最后引发的信访环保部门是否会负责?附报告部分内容。 平阳县政府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平阳碧桂园项目”位于平阳县昆阳镇临区工业区A07-3-2地块,申请环评审批的项目名称为《平阳县昆阳镇临区工业区A07-3-2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平阳碧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18年3月13日---2018年3月22日在平阳县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2次公示,在公示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后对项目进行了审批办结、出具了审批文件(平环建〔2018〕56关于平阳县昆阳镇临区工业区A07-3-2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为减少周边已建企业废气排放对该商住项目的影响,环评审批前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要求环评单位对项目周边评价范围内36个地块的企业及单位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根据环评报告周边100米内需设置卫生防护的企业1家(浙江正弘鞋业有限公司),另100米范围内可能影响本项目的企业4家(温州富嘉包装有限公司、温州恒昌保安设备有限公司、兰德马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温州耐拉力服饰有限公司),该4家企业原审批时未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由于浙江正弘鞋业有限公司已经搬迁,因此该房开项目的审批并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