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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daneng向鹿城区政府问:小区电梯被强制征收“检测费”

yedaneng鹿城区政府问:

市区凯裕花园近期又遇电梯维保单位强制收取检测费。这次拿着一份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所出具的所谓“文件”,业主认为这种盈利性事业单位所谓“文件”没有法律效力,要求其提供正式部门文件,他们又拿不出来。不交钱就把我们电梯测为不合格,还威胁要把电梯封掉。交了检测费,一切就好说了,合格不合格,全看交没交费。近年来,电梯维保频频拿着此类“文件”隔三差五变着法子收费,业主不胜其烦,请问贵局是否有出台相关文件,而这类研究所等事业单位,我们认为根本没有出台强制性规范性文件的权力。现在此等情况,已与“X社会”收取保护费无异。请贵局给出系统合理的解释,频遇没有正规依据的收费,群众反响强烈。

鹿城区政府答复:

yedaneng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信访人反映凯裕花园遇到电梯维保单位强制收取检测费相关情况,涉及的凯裕花园南区24台电梯注册登记在温州市宏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其中所说的检测费,不是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额外收取的检测费,而是电梯维保单位收取进行电梯制动试验所需的费用。

制动试验是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等6个安全技术规范第2号修改单的公告(2017年第44号)中要求新增的检验内容,需要进行该项试验才能判断电梯是否符合该检验项目的要求。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等6个安全技术规范第2号修改单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7〕868号)对该项试验有如下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对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使用5年及以上的曳引与强制式乘客电梯、消防员电梯,按照新版检规中“制动试验”项目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对2017年9月30日(含)前,已经使用5年及以上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包含“制动试验”内容的定期检验计划,最迟在2020年9月30日(含)前完成相关检验。

信访人所说的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所出具的所谓“文件”,指的是《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关于电梯制动试验要求的通知》(温特检22号),是按总局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的包含“制动试验”内容的定期检验计划,凯裕花园南区24台电梯注册登记日期在2002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之间,按计划应于2019年开始按照新版检规中“制动试验”项目(其中该项试验每5年进行一次)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