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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wzsqc向鹿城区政府问:鹿城区实施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购买工作试行意见-温鹿政办【2017 】(2)

50%(具体比例要求根据不同区块确定)以上的,经报区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因该项工作面向全区开展,下步,街道根据期房收购实际比例,结合前期调查,经报相关部门研判具备可实施条件后,再报上级政府研究。感谢您的关注,欢迎您的继续监督与支持!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现听说鹿城区实施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购买工作试行意见-温鹿政办【2017 106号文件已经废止。本人2019年9月4日曾在问政温州咨询,至今未受理,不知是不是系统升级原因,我的咨询状态还没有显示已受理。现重新咨询以下问题:

如鹿城区实施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购买工作试行意见-温鹿政办【2017 】106号文件废止属实的话,那咨询以下问题:

201612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