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3804温州论坛_温州政务通_温州君主_www.wenzhoujunzhu.com移动版

主页 > 温州民生 >

pxsjm向鹿城区政府问:蒲鞋市83幢危房收购未完成前用于停车场用途是否合法?(2)

83幢空地作为停车场使用,在此,我们住户有几个疑问想请问蒲鞋市街道相关领导:

  1. 为何协议正式文本迟迟不给住户,最多跑一次不会只是一句口号吧?

  2. 购房款何时可以到位并给付?

  3. 在购房款未给付,亦未有任何安置费、利息补贴情况下,该地块的使用权到底归政府还是归住户?由街道单方用于收费停车场所得营收应该如何分配?

希望街道及相关部门领导本着“平等、公正、法治”核心价值观的精神,不与民争利,拿出切实有效的办法来回应蒲鞋市83幢居民的诉求,谢谢!


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办事处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协议正式文本需经鉴证审核通过、街道盖章以后才能发放。货币补偿款自协议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地块的使用权归政府所有。现该地块仍是空地,未进行新的建设。感谢您的关注!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