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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sjm向鹿城区政府问:蒲鞋市83幢危房收购未完成前用于停车场用途是否合法?

pxsjm鹿城区政府问:

蒲鞋市街道辖区蒲鞋市新村83幢居民在20188月签署拆迁协议,写明83幢拆迁待遇完全参照下垟头老旧小区拆迁政策,拆迁办片区负责人当时拍胸脯说可以拿人头担保下垟头的拆迁会顺利执行下去,基于这个保证,我们所有住户都按期签署了拆迁协议,但因为种种原因,下垟头拆迁工作陷入停滞状态,部分住户于当年重新改回危房收购协议并于20192月拿到房子收购款。剩余三十一户住户继续等待下垟头的拆迁消息,直到20196月下垟头拆迁工作彻底取消。因为街道早在20192月就已经将83幢拆除,形成大片空地,当时我们住户即找到街道,建议将该空地作为附二医及周边医院的临时停车场,所得营收扣除成本后按未安置住户实际比例予以空置补贴,这样,政府也有财政收入,住户也有补贴收入,周边停车难的问题也能得到部分缓解,是多方共赢的事情,但是街道部门以及后来拆迁办的负责人都拒绝了这项提议。拆迁办在20196月召集未安置住户开会,承诺重签危房收购协议后6个月将购房款发放到位,期间没有任何补贴,安置费,利息。就这样让人觉得有失公允的协议,也仅仅是住户签了字,从2019.7.10完成全部住户签字至今已经3月有余,未见相关部门盖章确认的协议交还住户,住户多次前往拆迁办,答复都是还在走程序或者直接说不知道。在正式协议迟迟未见,住户在外租房或者贷款买房承受巨大经济压力又毫无任何经济补偿情况下又听说街道要将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