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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TRON向鹿城区政府问:上美小区20幢2单元违法占用楼房

LSTRON鹿城区政府问:

上美小区20幢2单元楼下,有4家店铺被出租,门口堆放杂物,严重影响外观,还有养狗的,影响业主生活,这是谁给的权利,经我了解,是不是属于擅自出租,有租户到期也不搬离,改变原有楼房用途,是否违法,希望有个说法。业主委员会说是活动房、会所,那就应该按这个来弄,却被出租,出租后却说自己无权管理此事

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答复:
您好,您于2019年10月15日向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上美小区20幢2单元楼下,有4家店铺被出租,门口堆放杂物,严重影响外观,还有养狗的,影响业主生活,这是谁给的权利,经我了解,是不是属于擅自出租,有租户到期也不搬离,改变原有楼房用途,是否违法,希望有个说法。业主委员会说是活动房、会所,那就应该按这个来弄,却被出租,出租后却说自己无权管理此事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上美小区20幢2单元一层属业主共同所有,此处经营户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出租协议,同时办理工商许可证,小区内大楼周边乱堆放已联系物业及时清理。经办单位: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汇中队 经办人:王镇强 联系电话:15957708661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