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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lanyan1102向苍南县政府问:龙港市泰和路36号后面(顺发瓦楞纸工厂)2家工厂所制造的废气每

nilanyan1102苍南县政府问:

领导您好,对这(泰和路36号后面顺发 瓦楞纸厂和泰和路56号苍南信杉印业有限公司)两家工厂已经多次投诉了,机器和货物占用周边道路导致脏、乱,每天6点多生产至夜间,空气中都有股难闻的废气,对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影响极大,希望领导能帮忙解决,引起重视。还居民一个舒适安静的居住环境。万分 感谢!!!

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答复:
nilanyan1102:您于2019年10月23日反映的“nilanyan1102,联系电话:13706878282,反映泰和路36号后面顺发瓦楞纸厂和泰和路56号苍南信杉印业有限公司机器和货物占用周边道路导致脏、乱,每天6点多生产至夜间,空气中都有股难闻的废气,对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影响极大”的信访事项,我们于2019年10月24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龙港镇环境保护局派员于2019年11月6日前往进行实地勘查。经查看,被举报单位苍南县朋友包装制品厂(顺发瓦楞纸厂),地址位于龙港镇泰和路36号后,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厂没有生产,未发现近期有生产迹象,原先3台压痕机已搬离。被举报单位苍南信彬印业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泰和路56号,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厂正在生产,车间内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苍南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答复:
你于 2019年10月23日向温州市生态环境苍南分局反映泰和路36号后面顺发瓦楞纸厂和泰和路56号苍南信衫印业有限公司机器和货物占用周边道路。工作时产生大量噪音和刺激性气味的信访事项,根据《浙江省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单位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情况复杂的延长60日)本单位会以书面形式反馈办理情况。根据《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在办理期限内,请你不要就同一信访事项重复信访;若在此期间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将不予受理。特此告知。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