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3804温州论坛_温州政务通_温州君主_www.wenzhoujunzhu.com移动版

主页 > 温州民生 >

13968851823向市住建局问:人才补贴新政 - 购房补贴(3)

)要求已办理产权证书,购房时间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

提问:1-是否可以购置安置房?

      2-购房时间必须在缴纳社保满6个月之前才可以申请?

      2-购房时为2019.6月,社保从2020年开始缴纳,是否还可以以之前购买的房产申请此补贴?

      3-购房时为2019.6月,社保从2020年开始缴纳,之前并无本人名字,是否可以先等社保满了半年之后加上我的名字再以现有的房子申请?

 

多谢回答。提前感谢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
1396885182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我县人才住房保障政策根据《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县50条意见》(永委发〔2018〕31号)和《永嘉县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试行)》(永住建〔2019〕391号)文件规定执行。第一个问题“关于是否可以先购房,后来温工作、取得学历职称”: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的时间节点是夫妻双方在温首购房时间必须在2018年1月1日以后,如果配偶已购房,另外一方人才再购房则不能享受购房补贴。参加工作时间可以迟于购房时间。第二个问题"是否可以购置安置房":人才购房必须是商品房,申请购房补贴后必须遵守限制10年内不得交易规定,安置房买卖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购置安置房不得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第三个问题“市区还是永嘉县”:购房必须在永嘉县内,申请时审查要求在温州三个区和永嘉县内均是首购房。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经办人:徐晓雷联系方式:57669867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