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68851823向市住建局问:人才补贴新政 - 购房补贴
时间:2022-01-10 22:19 来源:市住建局 作者:13968851823 点击:次
13968851823向市住建局问: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 针对人才新政的购房补贴,我有些疑问: 三类对象可以申请补贴,其中 对象二:全职在温企业工作并在温首购商品住房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奖励标准分别为40万元、20万元、10万元。 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的对象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18年1月1日(含)后新在温工作,或2018年1月1日(含)后新申报入选人才称号荣誉、新取得学历职称。--符合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以用人单位名义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提问:是否可以先购房,后来温工作/取得学历职称。 比如配偶个人产权于6月购房,我7月毕业。12月或者次年开始交社保,那之前买的那套房子假如在加了我的名字之后是否还是可以享受此津贴。亦或是需要单独再次购买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