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fd7018向乐清市政府问:乐清市城南街道正大城61幢803业主违规改造、使用公共设施(2)
时间:2022-01-09 13:27 来源:乐清市政府 作者:lfd7018 点击:次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你于2019年12月9日向我局反映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城南街道正大城61幢803室户主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公共区域设置鞋柜。 二、办理依据及其它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三、处理意见:我局城南中队已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19年12月5日前自行整改。 如需要进一步了解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等政务信息,请你直接与我中队联系。感谢你对综合执法工作的支持! 经办单位:城南中队 经办人:翁友进 联系电话: 57576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