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68851823向永嘉县政府问:人才新政补贴咨询 - 购房补贴
时间:2022-01-06 20:45 来源:永嘉县政府 作者:13968851823 点击:次
13968851823向永嘉县政府问:
各位领导,大家好 本人符合民营企业F类人才. 国外取得的正规学历学位,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永嘉瓯北社保。 现咨询: 一、购房补贴 1- 2018年前本人以及配偶未在温州以及永嘉区域内拥有过住房 2- 2018/6月后购买的永嘉瓯北码道大厦存量房是否可以申请人才购房补贴20万。已知10年内不可上市交易 - 此房有房产证 - 有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权号 -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权利性质:出让/存量房 -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使用期限:70年 3- 2020年申请时间 4- 申请入口网址 二、通知一般会在以下哪几处公开? - 政务公开->公告公示 - 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 永嘉党建网->通知公告 (是否有APP)
提前感谢!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 1396885182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1、你咨询的2018/6月后购买的永嘉瓯北码道大厦存量房是否可以申请人才购房补贴20万,首先你要确定你是否符合人才条件,如果符合的话,对于你2018年购买的二手房是可以享受的。根据永住建(2019)391号《永嘉县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试行)》(二)申请条件1、2018年1月1日后在永首购房,产权人为申请者本人或配偶双方共有。其中预售新建商品房要求签订购房协议,购房时间以经备的商品房买卖购房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存量房(二手房)要求已办理产权证书,购房时间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2、2020年申请的时间为随时可以申请,申请入口用人单位登录“温州人才APP”或“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温州人才云平台”,点击“人才租房补贴系统”,按提示填报单位信息。另外附上永住建(2019)391号《永嘉县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试行)》请自行对照,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以下联系人。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徐晓雷电话咨询:57669869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