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朱淑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1-03-12 23:43 来源:www.dongtou.gov.cn 作者:洞头区政府 点击:次
洞供党组〔2020〕3 号 关于朱淑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社属公司、基层社: 经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朱淑贞同志为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综合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合作指导科(业务科)副科长职务; 任命张鸣宇同志为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财务审计科(社有资产管理科)科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黄宝先同志为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合作指导科(业务科)负责人。 根据洞委办发〔2017〕27号文件规定,朱淑贞、张鸣宇等2位同志的任职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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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0年4月 3日
抄送: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区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办公室 2020年4月 7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