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1-03-12 23:33 来源:www.dongtou.gov.cn 作者:洞头区政府 点击:次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的通知》(浙法联办〔2020〕3号)文件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实施目录化管理。经局班子研究,决定编制《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科室或中心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 2020年5月27日
附件4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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