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受理标准
填报须知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必要
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
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5)91号
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必要
—
清晰有效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
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5)91号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必要
—
清晰有效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
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5)91号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交通运输部门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
清晰有效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
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5)91号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交通部门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必要
—
原件回收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
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5)91号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原件回收,如遗失,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遗失说明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份
A4
非必要
—
清晰有效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
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5)91号
申请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需提供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纸质或电子
2份
二寸
必要
—
彩照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
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5)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