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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ie向龙湾区政府问:小孩2021年欲以插班生就读罗峰实验学校,有关浙江居住证问题

2021-11-30 12:08栏目:温州民生

susie龙湾区政府问:

我们小孩现就读鹿城岠江小学一年级,是以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的,由于19年购买了龙湾空港新区宝龙苑一套房子,要到2021年6月份才交付,所以打算2021年9月份小孩3年级的时候转学至罗峰实验学校,目前已详细了解《2020年龙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温龙教基〔2020〕21号)文件,我们自己开的公司在龙湾区,社保已交5年以上,唯有浙江居住证是在鹿城区的,了解必须要转到龙湾区才可以,想问下能否将浙江省居住证迁至公司经营地址,因为小孩还在鹿城上小学,鹿城的租房也还没到期,不可能再在龙湾租房子。万分期待贵教育局的回复,谢谢。

龙湾区教育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打算2021年9月份小孩3年级的时候转学至罗峰实验学校,需要龙湾区暂住证”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基础教育科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2020年龙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温龙教基〔2020〕21号)文件,新居民子女入学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学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范围内居住登记一年以上;学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范围内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学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居住登记证明、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的时间从2019年7月(含7月)开始计算。请在龙湾区办理暂住证。承办单位: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方式:5587886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