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君主网搜罗温州各县区动态

瓯江口灵昆向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问:买灵昆304亩孩子读书成问题

2021-11-29 11:08栏目:温州民生

瓯江口灵昆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问:

我是灵昆双昆村的都是住在我爸的房子里,在18年在王相村买了一套准备拆迁自己摸文的安置房,有合同,有王相村委会证明并且有村委会的盖章,到了20年孩子准备报名读灵昆第一小学时,却得到洞头教育局的电话说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或者拆迁证明的不可以在灵昆第一小学读书,我想我的孩子为什么不能去灵昆第一小学读书呢?

洞头区教育局答复: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我局在6月10日已电话联系您本人,根据招生文件,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凭住建局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或凭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及发票)报名;因重点工程建设被拆迁安置的,可用拆迁安置协议书代替协议书中的安置房房产证报名;属于“民间契约、协议或公证类的”,不能作为入学的不动产权依据。据了解,您的房产应该是属于从他人手中购买的安置房,因此,根据文件,该房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但是,从就近入学、方便学生、方便家长的角度考虑,区教育局会根据您的实际居住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尽量给予安排,6月10日,工作人员在与您的电话沟通中也已告知您本人,并将相关情况一并告知灵昆一小。如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洞头区教育局教育科:56723136。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