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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b0497向瓯海区政府问:关于中学教师一级评审咨询

2021-10-27 14:00栏目:温州民生

mnb0497瓯海区政府问:

本人二级教师,之前在市直属民办学校工作5年,2019年考入瓯海区泽雅中学,如果评一级职称还要交流吗?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温瓯教政〔2014〕181号)文件规定:2005年8月及以后参加工作的农村(薄弱)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评聘中、高级职务(职称)时,应有在城镇学校交流任教3年及以上经历。本人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文件所说的??

瓯海区教育局 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教师交流的有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温瓯教政〔2014〕181号)文件规定:2005年8月及以后参加工作的农村(薄弱)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评聘中、高级职务(职称)时,应有在城镇学校交流任教3年及以上经历。你之前虽在市直属民办学校工作5年,但不属于交流。故你要参评中级职称评审,还要出去交流。 你若还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瓯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8851413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2020年 9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