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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rene向市公安局问: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盲目执法,选择性执法,不作为执法!

2021-11-26 05:36栏目:温州民生

laurene市公安局问:

2020年6月13日上午11时,鹿城区五马街道望江路朔门大厦2幢门口违停4辆汽车,周边违停10余辆汽车,其中5辆车公然占用消防通道,在禁停黄色标志内停车,但是市公安局交警第一大队却对这些车辆视而不见,未做任何处罚,此为盲目执法;

但对其中一辆未占用公共通道,未阻碍道路通畅,未影响消防安全的车做出罚单,此为选择性执法在当事人要求申诉的情况下,连续两次电话告知一大队,迟迟没有安排人员前来对接处理,当事人在高温36下苦等两小时,此后联系再无任何反馈,此为执法不作为!

试问人民公仆,人民赋予你们的权利是如此随意行使的吗!执法的公平公正何在!

朔门大厦周边属于老旧小区,停车配置不足,是百姓的心头之痛,周末无处停车,暂停此处实乃无奈之举,如果贵局无法做到柔性执法,给老百姓一些体谅,为何不能做到公平执法?为什么更为严重的违停行为没有得到遏制,却唯独选择一辆予以处置,请问依据何在,公平何在,谈何公正,谈何社会主义之和谐!

请对未公平执法的同志严肃处理,请对应予以处罚的对象及时处罚,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还社会朗朗乾坤盛世太平。

市公安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6月13日11时车辆停放在水门大厦2幢门口被交警抄告,当时同时停放的还有其他车辆,但交管局一大队却只抄告了您的车,存在选择性执法,后连续两次致电告知一大队,迟迟未等到对接人员,让您在高温下等待2个小时”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交通管理局一大队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与您取得联系以后,您表示自己车辆浙C15S89于6月13日11时停放在朔门大厦小区门外道路上被交警抄告,但您旁边的车未被抄告,有异议。随后连续两次致电交管局一大队要求对接,但在现场苦等2小时未果。交管局一大队二中队表示,您的浙C15S89车辆于2020年6月13日9时13分许在屯前街未施划停车泊位处进行双排停放,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依法属于违停行为,被交管局一大队二中队执勤人员巡逻经过发现后,确认并进行抄告。经查询,当天与您同一时间被抄告的车辆共计6起,交管部门执勤人员未曾选择性执法。交管部门对屯前街上的违停车辆长期采取巡逻为主的方式进行管理,然而巡逻管理存在时间空档,该路段车辆流动性较大,不排除有车辆会趁此间隙在屯前街违停。交管部门会持续并加强对屯前街上违停车辆的管理。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群众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参与营造安全、良好的出行环境。针对您反映两次致电交管局一大队要求对接,但在现场苦等2小时未果的情况,辖区警力当时连续接到您对朔门大厦周边违停处置的报警电话和对四营堂巷同类情况报警电话,警力先行前往四营堂巷进行处置,期间又接到周边交通事故警情于是优先前往处置交通事故,随后于当日13时许到朔门大厦队违停进行处理。交管部门于6月15日15时51分向您反馈,您表示满意。交管部门于6月16日15时02分回访您,您表示满意。回访电话:8852895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温州市交通管理局一大队经办人:方立联系方式:88508809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