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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xxx向龙湾区政府问:龙湾区海滨街道涉及温州东建设,拆迁中关于村中没有更换不动产权证

2021-11-24 17:15栏目:温州民生

wangxxxx龙湾区政府问:

有旧的92年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上面使用面积为41平米,建筑面积也是41平米,后因94年洪水,房屋倒塌,94年有拍摄过航拍,后于2000年左右翻建二层。到没有房产证,请问拆迁时如何赔偿,是否拆迁安置面积是否按宅基地地底面积一赔三进行补偿?另有房产证地块,土地使用面积68,原2001年登记的房产证合法面积建筑面积为120平米,请问拆迁补偿是否按地底面积一赔三

龙湾区海滨街道办事处答复:
匿名同志您好:您于2020年6月28日向龙湾区信访局反映有旧的92年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上面使用面积为41平米,建筑面积也是41平米,后因94年洪水,房屋倒塌,94年有拍摄过航拍,后于2000年左右翻建二层。到没有房产证,请问拆迁时如何赔偿,是否拆迁安置面积是否按宅基地地底面积一赔三进行补偿?另有房产证地块,土地使用面积68,原2001年登记的房产证合法面积建筑面积为120平米,请问拆迁补偿是否按地底面积一赔三的信访事项,经海滨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未登记房屋由相关部门及实施单位进行调查认定,具体认定参照 《龙湾区征收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认定实施办法》(温龙政办 74号)执行。若经认定,视为合法,且房屋所有权人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选择以合法房屋基底面积一至三倍确定安置面积。合法房屋以不动产权证 (含房屋所有权证 )或其他合法有效证件中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房屋所有权人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享受“一三落地”补偿,选择以合法房屋基底面积一至三倍确定安置面积。具体以房屋所属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相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准。龙湾区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经办人章翼 联系电话0577---8687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