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绿森欺诈客户向鹿城区政府问:请求区政府督促市场监督局履行监管职责的请求
2021-09-24 01:02栏目:温州民生
被绿森欺诈客户向鹿城区政府问:
本人在温州绿森商城购买两只手机,长期不发货,可以确定被绿森商城欺诈,并且在温州网络问政平台请求维护合法权益(政务网WX20200646262698),但贵区市场监督局和绿森客服一样,千篇一律复制黏贴要求被骗者去诉讼而未对绿森采取有效监管措施。 经查询,单单在温州问政平台一年内举报绿森欺诈等的就有1400多件,但该商城的违法犯罪仍在持续,涉及金额巨大。贵区市场监督局在此情况下,未能履行对辖区内企业经营活动、企业经营秩序的监管行为,不及时制止绿森公司的非法经营活动,制止欺诈犯罪继续发生,让广大全国消费者继续被欺诈,而仅仅让全国消费者去法院诉讼,如果什么事都要走诉讼,那专业的执法监督部门的职责呢?请区政府督促该单位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11月20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662759329)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消费者权益本质上是一种民事权益,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范畴。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行政调解应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即无论是调解活动的进行还是调解协议的形成都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该项原则的具体要求是:第一,在程序上,是否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须当事人自愿;第二,在实体上,是否达成调解协议,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特别授权或规定的情况下,并无对民事争议作出处理的职权。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