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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ren向苍南县政府问:居住环境污染

2021-05-24 20:48栏目:温州民生

chenren苍南县政府问:

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沪山东路93号的农村土灶的油烟乱排放,直接影响附近居住环境,味道非常刺鼻难闻,不知道当初验收是这么通过的,希望能还我们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谢谢!

温州市生态环境苍南分局答复:
一、法人员于2021年1月28日现场检查,该举报地点为灵溪镇沪山东路83-93号号,未办理营业执照,负责人:钱美英,该店创建于2021年1月21日,主要从事:餐饮服务,占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员工3人,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在营业,现场在该店后面发现有一灶台未安装油烟处理设施产生的油烟直接排放导致影响周边居民。二、处理情况:该店负责人承诺对该店后侧灶台进行停用。期限15日
温州市生态环境苍南分局答复:
本单位于2021年1月27日收到你提出“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沪山东路93号的农村土灶的油烟乱排放,直接影响附近居住环境,味道非常刺鼻难闻”的事项,属于我单位按其他法律途径处理事项,现已将你反映的问题内导至苍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一队,由其展开调查并依法予以处置,后续调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反馈给你。你也可持本告知书直接向苍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一队(联系电话:0577-64760472)反映问题。联系人:李信龙联系电话(0577-64760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