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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姐姐向市财政局问:工作人员到外地实(见)习伙食补贴的发放办法

2021-11-19 16:26栏目:温州民生

财务姐姐市财政局问:

根据温财行【2020】3号文件,工作人员离开常驻地到外地实(见)习,在外地工作时间每天伙食补助费40元(省外),那往返(指头尾两天)的伙食费按40元标准还是出差费规定标准(伙食补贴100元,公杂费80元),谢谢。

温州市财政局答复: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于7月14日提出差旅费报销的相关咨询,现答复如下: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温财行〔2020〕3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工作人员离开常驻地到外地实(见)习、挂职锻炼、支援工作等,在外地工作期间每天的伙食补助费,省外按40元、省内按25元补助”“工作、培训期间利用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往返在外工作地(培训地)与原工作地的城市间交通费在规定等级内据实报销,公杂费市外按每人每次80元包干使用,市内按每人每次60元包干使用;省内每月不超过2次,跨省的每月不超过1次,一往一返计1次“。  因此,离开常驻地到外地实(见)习的,头尾往返可按正常公出标准(伙食补贴100元,公杂费80元)报销差旅费,100元的伙食补贴和到达外地后每天40元的伙食补贴不得重复领取。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