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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夫骑士向永嘉县政府问:王家坞前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相关问题

2021-10-19 18:57栏目:温州民生

马车夫骑士永嘉县政府问:

根据县政府公示,目前前牌-王家坞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永嘉县建设投资集团负责建设,请问为什么建造单位变成了县建投集团?这是否有背土地出让时所说的“出让地块与代建地块按同一项目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确保整个项目建筑同一品质”?安置房的质量是否能得到保障?


此外,王家坞安置地块沿王家坞路规划建设4至6层的商业建筑,请问其产权如何分配,是否有计划将一部分归王家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这样的规划真的合理吗?在安置房地块中规划建设大量沿街商业建筑,住宅楼栋内移,安置小区建筑显得逼仄,影响居民居住体验。因此我建议将部分产权划归王家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毕竟本就是王家坞村安置地块,况且城中村改造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人民,这样的措施能够让人民的钱包真正鼓起来,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真正体现城中村改造利民惠民的根本出发点!从而使城中村改造更加被广大人民群众认可、接受、支持

永嘉县瓯北街道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王家坞前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相关问题”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瓯北街道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前牌王家坞项目出让包括出让部分和安置部分,安置部分由德信-新希望代建,德信-新希望为项目施工方,县政府为建设主体方,县政府委托县建设投资集团负责。即安置部分建设方为县建设投资集团,施工方为德信-新希望。您所理解的由永嘉县建设投资集团负责建设可能有所误解。因安置房部分安置村民多次提出意见,现经两次听证后已基本解决,预计11月20日左右进场施工,出让部分因企业资金回笼需要,德信-新希望对于出让部分(不需要进行听证)先行开工。该项目(包括出让和安置)采取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方式,设计及施工单位一致,且要求项目必须同时竣工,项目的建设质量是可以保证品质相同的。该项目地块已经完成征收并已经赔付(包括村民以及村集体),土地性质已经不属于集体所有,同平常村里弄的安置房不同(安置房土地村集体所有,资金村集体出,所以产权全部是村集体的),土地为国有,项目为代建,只是其中一部分作为当时选择安置的村民以及村集体的安置房或者商业安置部分。对于剩余的安置房商业部分为国有资产,村集体资产均已赔付或者确定安置面积。除非县政府专题研究划转一部分国有资产给村集体,不然不会将剩余不进行安置的属于国有资产的产权划归村集体。承办单位:瓯北街道 联系方式:0577-6732816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