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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人生向洞头区政府问:产权

2021-09-19 21:56栏目:温州民生

淡淡人生洞头区政府问:

各位领导:

               您们好!

        家里老房子在半屏山松柏园村,80年盖的房子没有证的,后来有关部门来测量把我家的房子和伯伯家的测量在一起,写的是伯伯的名字,等于我家就没有房子了,为此找了相关部门,经过一番查询,发现最早村里的历史记录把三间房子全部写在伯伯名下,请问一下,这样的问题要找哪个部门才能更好的解决。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答复:
信访人:您好!您所反映的“坐落在洞头区东屏街道惠民路64弄21号的3间老宅其中有1间房屋产权属其所有,但是被郭良艺于2004年4月将全部土地使用权登记到其名下,并于2019年1月办理了3间房产部分的不动产权证”事项编号WX20200672650389的信访件我单位已收悉,现对询问如何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1条间房屋产权事宜答复如下:经查阅登记档案,郭良艺于2004年凭村委会有关证明材料向原洞头区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了3间房屋的土地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申请办理了3间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手续,其申请办证材料符合不动产登记相关规范。如果信访人认为郭良艺的办证登记侵犯了其合法权利,可以凭有关利害关系的材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异议登记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凭法院生效法律文件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申请更正登记。洞头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地址: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窗口,咨询电话:0577-59386296、0577-59386297。在此,感谢您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