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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zengyu向温州电力局问:所在地供电所以统一使用5(60)A电表为由拒绝更换10(60)A的电表

2022-02-18 17:38栏目:温州民生

goodzengyu温州电力局问:

现在的家庭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电器数量的增多,导致线路中电流增大,往往已经超过5A,甚至10A。居民小区所在地供电所以统一使用5(60)A电表为理由拒绝为用户更换基本电流为10A及以上的电表,居民小区所在地供电所表示用户申请的增容服务只能改单相电为三相电或更换产权外的线路。另外,居民小区所在地供电所的多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明确表示浙江省内居民用电只能使用5(60)A的电表,无其他容量的电表可以选择。

请问居民小区所在地供电所说明的情况是否符合法理规则?上述情况是否属实?

温州电力局答复:

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对您所提到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国家电网企业标准《QGDW 1364-2013 单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单相电表电流规格只有两种规格,一种是5(60)A一种是10(100)A,没有10(60)A的规格。

2、5(60)A代表的意思为:5A是基准电流,60A为允许通过的最大电流,电能表在5~60A的工况下均能够正常工作,且根据技术规范要求电能表在0.05Ib≤I负载电流≤Imax(Ib即为基准电流,Imax即为允许通过最大电流)电流作用下误差仍然要小于标准误差60%,即电流在60A范围内电能表都能够正常工作。换算成容量报装容量在13.2KWh内的用户都适用与该规格电表,高于此容量的单相居民用户才安装为10(100)A电表。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能有所帮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温州电力局答复: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