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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化石611向市住建局问:关于申请人才公寓和租房补贴问题

2021-11-16 16:42栏目:温州民生

鱼化石611市住建局问:

您好,我想问一下申请到人才公寓,申请合同期限是3年,人才公寓居住3年之后,想申请租房补贴可以吗?也就是说住了3年人才公寓后还有没有资格申请租房补贴?

     谢谢

市房管局鹿城分局答复:
关于编号为“WX20200384554812”信访件的答复你局转办的“WX20200384554812”文件已于7月28日收悉,现将办件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的通知》(温住建发157号),申请人才租房补贴要求申请人及配偶未承租过公有住房,包括“聚英家园”及各类人才公寓(包括已腾退)。因此,信访人之前已承租过人才公寓,不符合申请人才租房补贴条件。经办单位: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房产一科经办人:金萍联系电话88610176负责人:林晖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