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君主网搜罗温州各县区动态

热心市民1991向永嘉县政府问:房主中风了,房产证过户时可以由妻子或者儿子代为签字吗?

2021-05-16 11:26栏目:温州民生

热心市民1991永嘉县政府问:

2010年通过房屋介绍所买的上塘中村大厦的安置房,只有一份买卖协议(有买卖双方签字画押,还有介绍所盖章),那会没有做公证。目前中村大厦没有房产证,据说村里资料准备的差不多了,明年可以申请房产证了。

现在问题来了,2013年的时候房主中风了,身体瘫痪了,平时坐轮椅,或者可以自行主拐杖慢慢走,口齿表达不清,但是碰见熟人也能打招呼,简单聊天,口齿不清,手写不了字。  因为房主中风,已经做不了公证了。


现在房主中风已经有8年过去了,语言能力还是跟原来差不多,口齿不清,写不了字。请问如果有房产证后,房产证过户的时候,房主本人与妻子和房主儿子都可以到现场,可以由房主妻子或者房主儿子代为签字吗?可以妻儿直接签字,还是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另外,万一不幸发生,房主去世了,怎么办,怎么完成过户

谢谢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可以由房主妻子或者房主儿子代为签字”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智力残疾等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需由申请人的监护人代其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监护关系证明文件。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577-57672659。 承办单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77-5767265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