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miaojing向市住建局问:住宅及公共办公楼建筑工程配建的公共泊位归属问题
2021-04-16 00:47栏目:温州民生
linmiaojing向市住建局问:
DB33-1021-2013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3.0.14 住宅及公共办公楼建筑工程配建停车泊位数的10%应设置为公共泊位,
术语:2.0.16 公共泊位指建筑工程配建停车泊位数中,无明确使用权、用于业主间互相调剂使用的泊位
请问贵局如何理解”公共泊位“的归属问题
1、公共车位使用权归属建设单位还是小业主
2、如果公共泊位如果归属为全体业主共有,那为何地下室普通车位还需业主花钱去购置或有偿使用。
温州市网络问政平台答复:
尊敬的网友,你好!你提出的“住宅公共车位使用权归属和小区业主为何需花钱购置或有偿使用”的问题,系住户和房开对公共车位使用权的争议,建议通过物业和业委会与房开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