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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123向市公安局问:电动自行车发票丢失导致无法上牌

2021-12-12 05:11栏目:温州民生

Paul123市公安局问:

您好,想咨询下,由于快递弄丢了电动自行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厂家方面又无法给重新补开发票,请帮忙告知下如下2个问题点谢谢

  1. 请问厂家方面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并盖上公章能作为电动自行车上牌的依据吗?

  2. 如果1不行的话提供什么证明才能让电动自行车顺利上牌。

市公安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由于快递弄丢了电动自行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厂家方面又无法给重新补开发票,请问厂家方面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并盖上公章能作为电动自行车上牌的依据吗?如果不行的话提供什么证明才能让电动自行车顺利上牌。”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市交管局车管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根据《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资料:(一)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车辆来历凭证;(三)整车出厂合格证。已告知当事人相关政策与上牌所需资料,当事人可以联系厂家补开发票。经联系,当事人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市交管局车管所经办人:郑彦 联系电话:89998708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