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君主网搜罗温州各县区动态

天霄雪霜向瓯海区政府问:教师三胎

2021-06-12 04:43栏目:温州民生

天霄雪霜瓯海区政府问:

我想咨询一下,区教育局对于教师生三胎是怎么处理的?在编的,报备员,非编,代课老师都是一样处理办法吗?

瓯海区教育局 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教师生三胎是怎么处理”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瓯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修订后的《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育的,除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降级以上的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经咨询区卫健局,目前我区尚无出台其他限定措施,遵照此条规定执行,在我区教育系统针对的是在编在岗教师,包括参照事业编制教师同模式管理的事业编制报备员额、非编教师,临时代课人员不在此列,但不宜继续聘请。若还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电话联系瓯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8852264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2021年 1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