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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094430向永嘉县政府问:农村老房继承和重建

2021-06-11 17:27栏目:温州民生

user094430永嘉县政府问:
房产为爷爷和奶奶所有,为农村宅基地,房屋破旧。 1.爷爷和奶奶育有,三子一女。 2.先大伯早逝(未婚),之后奶奶去逝,再后父亲去逝(配偶我母亲尚在),现在在世子女为大姨(农户),二伯(农户)。 3.房屋产权证件丢失,房管局只有房产证件底档,无土地证资料(可能未办理)。 4.母亲农村户口,父亲逝世后,另有老伴改嫁,未办理结婚证。母亲平常也与我一起生活。 5.本人城市户口。 6.爷爷表示,其死后房子由本人继承;大姨,二伯都同意放弃继承权(爷爷和奶奶房子)。 房子的产权关系是否如下变更: 1.大伯早逝无子,这时候房子产权是否为爷爷1/2,奶奶1/2。 2.奶奶去世后。房子产权大姨1/10,二伯1/10,父亲1/10,爷爷7/10。 3.父亲去世后,房子产权大姨1/10,二伯1/10,本人1/10,爷爷7/10。 问1:本人城市户口继承爷爷奶奶房子,老房屋可否重建,要办理哪些手续和流程。 问 2:如本人继承老房子,不能重建。那么爷爷死后,本人母亲如何才能拥有房子的全部份额产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并要办理什么手续进行重建(公证,合同,律师见证等)。 1..大姨,二伯,本人放弃对奶奶份额(房产和宅基地)的继承,由爷爷死后后由我母亲继承(立遗嘱)或遗赠。 问3:无房产证,无土地证有什么影响。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农村老房继承和重建问题”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于2021年1月18日上午已电话与你沟通,并在电话里答复了你的问题,如果你还有不懂的地方,我单位将继续为你服务。规划编审中心:咨询电话67263255,不动产大源分中心咨询电话67158357。 承办单位:规划编审中心 联系方式:6726325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