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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qrenmin向乐清市政府问:违法建筑不给处罚了

2021-07-08 17:18栏目:温州民生

yqrenmin乐清市政府问:

我家在北白象镇农村,2017年9月取得所有建房手续,因为资金问题拖到2018年9月动工,当时乐清实施建房“四到场”,重要节点都有检查人员过来查看,从没说哪里不行。2019年建好后忙着装修,也不懂要自己去申请竣工验收。2020年10月去办证,说要第三方先测量。

等测量报告出来,工作人员又说阳台挑出违章,而且根据9月10日的市政府会议纪要(2020)155号 ,超过了时间,不能处罚后登记。也就是不能办证。

我家都是老实人,生怕超标办不了证,不敢多建,实际占地面积和建筑总面积都小于审批的面积,结果却成了违章建筑。

问题:1.市政府会议纪要(2020)155号一刀切,没有缓冲期,是否值得商榷。

           2.“四到场”工作人员代表的是政府,他们检查说没问题,最后住建局却说有问题,老百姓无所适从。

            3.四到场是形同虚设吗,出问题了责任都归咎老百姓。老百姓是因为你们来看过,才觉得稳当当,以为肯定能办证的。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北白象镇农村房屋2017年9月取得所有建房手续,2018年9月动工,2019年建好,不懂要自己去申请竣工验收。2020年10月去办证,工作人员说阳台挑出违章,且不能处罚后登记。房屋实际占地面积和建筑总面积都小于审批的面积,结果却成了违章建筑…”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乐清市住建局北白象所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经调查:您反映的为北白象镇山东村陈存平户,于2017年9月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2间4层局部5层,建筑面积450m2,2018年 9月动工,建筑面积446 m2,经测量单位测量该户违法建筑面积为24 m2。该户于2020年10月提出竣工核实验收,按照2020年9月10日乐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2020】155号规定,现核实验收按《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执行,该户不符规定,无法竣工核实验收。承办单位: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629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