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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stop_17633向市交通运输局问:请问在温州,顺风车属于非法营运吗?

2021-12-06 21:02栏目:温州民生

cmstop_17633市交通运输局问:
您好,我想注册成为顺风车主,请问在温州,哈啰顺风车、滴滴顺风车等属于非法营运吗?平台上说是合法的,而且不需要营运证,但网络上有人说是非法营运,会被罚款扣车,请问在温州顺风车属于合法的吗?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公路运输管理处)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哈啰顺风车、滴滴顺风车等是否属于非法营运”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市交通运输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一、关于顺风车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未将顺风车纳入网约车范畴,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温政办〔2016〕137号)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乘出行作为合乘服务提供者和合乘者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责任、义务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由合乘服务提供者预先发布驾车出行信息;(二)免费互助或仅分摊部分出行成本。分摊部分出行成本的,合乘服务提供者和信息服务平台收取的每公里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巡游出租汽车每公里里程运价的50%;(三)每辆私人小客车或每个合乘服务提供者累计每日提供合乘服务不得超过4次,同一合乘线路可以多人共同合乘。二、关于顺风车的合法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顺风车是一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共享出行方式,是顺风车平台、驾驶员、乘客自愿的民事行为,非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也不是网约车经营,顺风车平台、车辆、驾驶员都不用许可办证。如您的运输行为超出上述规定,则属网约车经营,需办理网约车运输证才能参与营运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承办单位: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88620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