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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yc1985向瓯海区政府问:小孩子幼升初

2021-12-05 17:08栏目:温州民生

sunyc1985瓯海区政府问:

情况概述:本人从事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属于一名企业管理咨询师,自2011年开始到2017年8月居住在瓯海梧田,居住时间8年,2017年至今居住在瓯海三垟街道,小孩子在三垟和园幼儿园大班,下半年要进入小学就读;
1.居住期间因为租赁地址变更,显示在瓯海区举止地址不连续,入学积分无法申请,想请问下:
1)居住时间信息瓯海区派出所管理系统可以查到记录,到底算不算居住年限?
2)居住证到更新时间为何没有任何信息提示,直接注销?
2.温州新居民的定义到底是什么?既然定义温州新居民,那瓯海、龙湾、鹿城三区的新居民属不属于温州新居民?
3.居住在瓯海区,工作地点在龙湾区孩子如何办理小学入学?积分申请仅仅因为居住地和工作地不在一个区就直接驳回,不能申请,想请问下针对我们这些在工作、居住十几年的外地人,小孩子入学如何办理?找谁办理?
人生有几个十几年?十几年的努力,十几年为温州这个城市的工作,就因为居住信息没有及时更新,居住地和工资地不一致,小孩子就无法申请入学?眼看入学申请、审核的时间越来越近,越来越短,怎么办?找谁去处理?找谁去帮助解决?

瓯海区教育局 答复:
信访(咨询)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关于温州新居民就读瓯海区公办学校问题:居住在本区内的温州新居民子女,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若未办理居住证的,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统计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的: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登记居住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已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以于6.2-6.24通过微信公众号“瓯海教育发布”升学平台报名统筹安排瓯海区公办学校就读。关于积分入学问题如要申请积分入学,可在“瓯海教育发布”查看新居民积分入学申请指南。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二章 居住登记第七条 流动人口应当按照国家和本条例规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新居民如有登记情况变更应及时主动向有关单位申报居住登记。 新居民“积分入学”作为我区新居民服务的重要举措,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的通知》(温瓯新居民〔2020〕1号)文件要求,参加积分入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父母双方在我区工作、生活,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二)父母一方参加我区组织的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关于《浙江省居住证》管理问题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新居民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你提到的“居住证到更新时间为何没有任何信息提示,直接注销? 根据流动人口管理系统设置,居住证到期未设置发送给居住者本人的信息提示。”等,这需要居住者自己留意到期期限,提早续住申报。 温州新居民的定义:2011年温州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发出通知:今起在温务工、经商、创业有固定住所的非本市区、县(市)户籍的人员称为“新居民”,流动人口等称谓将不再使用。 为适应新时期流动人口社会服务管理需要,加速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温州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表示,“新居民”的称谓包容性强、涵盖面广,有利于消除本地居民与流动人口的隔阂,可以增强相互之间的理解与信任,有利于增强流动人口对温州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瓯海区教育局2020年 5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