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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浅的美向永嘉县政府问:关于永嘉县瓯北街道浦一村二期安置房江北花苑是否也要成为烂尾

2021-11-05 12:10栏目:温州民生

搁浅的美永嘉县政府问:
首先非常感谢领导们百忙之中还要抽空处理我们这种老百姓的小事儿,如不是因为这个事态严重已经严重影响到老百姓的生活,真的不愿意来麻烦各位领导,我想问问,安置户难道就应该被忽视吗?安置户的合同就应该这么草草了事吗?什么叫安置房的产权就是办不下来的,需要十年八年等?这都成了普遍现象了吗?按合同上所说的2016年1月15日开始,为期1080个太阳日,应天气各方面的原因延期十个月,也应该在2019年的11月15日就要交房,房款已于2018年12月交完预期的65w,安排我们交款的时候,每一期一分不差的交完,甚至还有一部分安置户根本就是还有钱多在村里,等着村里把房子建好,老百姓高高兴兴搬家,结果却等来了什么?摸文一拖再拖,好不容易把房号选了,结果告诉我们还没有验收,需要先验收,再拿钥匙,至于产权就不知道是等到何年何月才会有,那么我想问问这个合同对于安置户还有什么用?只是为了证明我在这里有套房吗?这房子也要成为烂尾楼了吗?明明能在工期内交房,却一拖再拖,这样真的对老百姓是公平的吗?村里领导的不作为,要换届的时候给我们来个糖衣炮弹,忽悠我们这些无知的村民,请问上面的领导们都知道吗?
永嘉县瓯北街道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永嘉县瓯北街道浦一村二期安置房江北花苑是否也要成为烂尾楼了?”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瓯北街道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经了解,目前安置房基本完成建设,剩余一座桥梁在建,该处桥梁属于消防验收必须的项目,需要等桥梁建设完成后进行验收。关于合同纠纷的问题,有合同法进行保护,建议以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利,政府部门无相关的执法权。安置房产权办理是由浦一社区进行统一办理,因涉及土地性质(国有划拨土地办理房产证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安置人登记上报(存在着安置房买卖的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时更正)、资金结算(多余安置房处置、部分未及时缴款人员款项催缴、地下车库等处置,项目未处置完成,所缺款项如工程建设款、房屋维修资金等均需社区垫付,涉及资金较多的话,社区完全没有能力垫付、需等待资金回笼)、相应的审批流程。根据瓯北目前全街道安置房办理产权证进度来看,较商品房办理进度较慢。承办单位:瓯北街道 联系方式:0577-6732816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