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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0528向市公安局问:成年人改名

2021-08-04 09:15栏目:温州民生

lu0528市公安局问:

您好,我想请问下成年人是否只需带身份证与户口本就可以改名?


我知道改名十分麻烦,但是该名字属实对我的生活造成困扰与影响,因为谐音老被人取绰号。这些绰号还是我本人不能接受的,认为是侮辱性的。这个名字对我的身心造成困扰与伤害。考虑了很久还是决定改名。可以批准吗?


永嘉县公安局答复:
市民您好,要求更改姓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所需材料:(一)申请人和变更人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三)父母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四)其他与申请理由相关的确凿、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办理基本流程: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2、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报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再予办理。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内办结。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