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ss33向鹿城区政府问:关于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择校次数的问题
时间:2021-09-23 23:37 来源:鹿城区政府 作者:hpss33 点击:次
hpss33向鹿城区政府问:
您好,请问夫妻一方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D类,根据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期间入学照顾的政策,如果子女小学入学已择校,等孩子读初中的时候是否还能再次择校?同一个孩子是小学和初中都可以择校,还是只能择校一次(即小学初中二选一,小学择校了初中就不能择校,小学不择校初中就可以择校)?期待您的答复!谢谢您! 区教育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经收到,经核实现回复如下:符合入学当年招生文件规定的照顾对象可享受照顾安排。提供2020年鹿城区初中招生文件要求给市民参考:下列对象(鹿城区义务教育对象)可享受照顾安排:(一)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军属等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二)市级及以上劳模、省绿叶奖获得者子女。(三)市引进高级人才、市拔尖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层次)子女。(四)市委、市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五)市级优秀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子女。(六)党委、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需要优先安排对象子女。 实际政策以入学当年公布的为准。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鹿城区教育局普教科88262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