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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70832280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关于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和租房补贴

c1070832280市人力社保局 问:

您好,我想请问就是我在2020年11月20日申报了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我是属于第三类对象(2020年9月1日至30日首次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然后第三类对象的专科生补贴是1.08万元,我申请的是这个。请问我申报了这个就业补贴,我后面可以申报温州市人才租房补贴吗?

市房管局鹿城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WX20200663260546”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房管中心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温住建发157号)文件要求,申报了就业补贴,不影响申请人才租房补贴。信访人如还有疑问可以联系鹿城房管中心保障科咨询,联系电话:88610170。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房管中心 联系方式:8861017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市房管局鹿城分局答复:
关于编号为“WX20200663260546”信访件的答复你局交办的“WX20200663260546”文件已于11月23日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温住建发157号)文件要求,申报了就业补贴,不影响申请人才租房补贴。信访人如还有疑问可以联系鹿城房管中心保障科咨询,联系电话:88610170。经办人:林豪 负责人:林晖联系电话:88610172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2020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