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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y2009向市教育局问:瓯江口产业集聚区

zhangyy2009市教育局问:

请问买了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的房子,如果拿到房产证并入户的话,是不是和龙湾区的初中一样可以报考温州一中的?如果到时候不能及时办理房产证,能凭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报考温一中吗

温州市教育局答复:
网友:您好,您向省(市)网上信访平台反映的事项,经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在温州市内县域外学校就读的考生,报考户籍地公办普高,须在报名时登记“回户籍地录取”,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到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参加户籍地公办普高录取,不参加就读地公办普高录取。不回户籍地录取的考生,只参加就读地公办普高录取,不参加户籍地公办普高录取。考生报名时需选定“回户籍地录取”或“在就读地录取”,其选择结果不能更改。如果考生报名时未作选择,系统默认为“在就读地录取”。如果您的孩子户籍在瓯海区,在乐清就读民办初中,在中考报名时可以选择回“回户籍地录取”,参加户籍地高中录取。接到本问政件后,我局非常重视,马上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您相关政策,您表示满意。根据您的描述,您要确认的是在中考报名前户籍能否迁入,还有您迁入的户籍属于龙湾还是洞头。如您需进一步了解情况,可以咨询温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8636202。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