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ice向永嘉县政府问:物业包干制和公共能耗费
时间:2021-09-10 09:08 来源:永嘉县政府 作者:choice 点击:次
choice向永嘉县政府问: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永嘉嘉鸿公馆物业收费问题”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据我局工作人员了解,该小区原物业公司(深圳市开元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日退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现由永嘉县温居物业有限公司接管。至于物业服务具体内容在物业服务合同里都有详细体现,具体各项费用支出已通知物业公司马上给予公示,根据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费用分摊情况应当每年至少公布一次。装修垃圾清运费和土渣清运费用,据了解没有重复收取该项费用是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协商收取的。承办单位: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经办人:金远迈,联系电话:0577-5766987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