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ego2005向市公安局问:绿森商城从4月份开始就借助网络平台,以新品、紧俏品诱导消费者付款
时间:2021-09-01 19:03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comego2005 点击:次
comego2005向市公安局问:
我于2020年9月25日在绿森浙江绿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旗下产品绿森商城极速版手机app上,支付一万五千余元购买了佳能EOS R6专业微单一台(订单号:875095616010182958762343885),根据,绿森承诺于72小时内发货。至9月27日,因发现绿森并未处理订单,我上网搜索发现绿森今年以来已有大量收款后不发货,申请退款后不退款情况出现,遂发起退款请求,绿森承诺7日内完成退款。我多次联系绿森公司在线客服,要求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退款,然而绿森客服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拒绝履行退款义务。11月4日我拨打温州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进行投诉,11月12日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称向绿森提出调解无效,绿森仍拒绝退款,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我走司法途径解决。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于2020年12月9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701928138)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高度重视绿森集团投诉件大幅增加的问题,已成立消费投诉举报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我局立足本局职能,已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予以调解、调查并跟踪处理。 二、我局调解人员经再次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诉方因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已明确表示无法优先处理您的订单,属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二十一条第(三)条“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终止调解的情形,我局依规定予以终止调解,建议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