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举办心理咨询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9-08-13 08:38 来源:www.dongtou.gov.cn 作者:洞头区政府 点击:次
洞人劳社〔2011〕1号 关于举办心理咨询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属各单位: 根据县委人才办专业人才培训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心理咨询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科以上学历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大学生村官;心理学或医学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二、培训方式 利用业余时间集中培训心理咨询相关理论知识。 三、培训人数及报名方式 本次培训班计划50名,每人预收资格鉴定费350元,名额报满为止。请各乡镇、部门及时推荐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将参训学员报名表于1月25日前报送县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2月--5月。 培训地点:洞头县职教中心。 五、其他事项 1.此次培训的相关费用由县人才专项资金承担。技能鉴定费、食宿、交通等费用按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2.培训期满将组织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考核通过颁发心理咨询员(三级)证书。 3.联系人:蔡蓓蓓,联系电话:63483359,传真:63489769。 附件:1. 洞头县心理咨询员培训报名表 2. 心理咨询师(三级)培训时间安排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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