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aa1986向乐清市政府问:乐清市柳市镇泮垟前横村中心花园
时间:2021-08-21 16:53 来源:乐清市政府 作者:yyaa1986 点击:次
yyaa1986向乐清市政府问:
尊敬的领导: 我是柳市镇中心花园业主,房子巳交房使用一年多,但我们的国有产枚证还未办理下来,问村里跟开发公司给不了具体时间,请问我们小区办什么办不了房产证,我们这不是综合验收都通过了吗?请政府查明原因,给予处理,谢谢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柳市镇中心花园房子巳交付使用一年多,但产权证还未办理下来,请政府查明原因,给予处理。”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经查阅我局不动产登记系统,柳市中心花园项目开发商尚未向我局柳市不动产分中心申请办理首次登记,故业主暂未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第四十五条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四)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建议您直接向项目开发建设主体了解具体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的不动产登记业务需要了解,可向我局柳市不动产分中心受理窗口咨询(联系电话:0577-57123802)。承办单位: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承办科室:柳市不动产分中心 联系方式:5712381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