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投乱收费向瓯海区政府问:请解释望湖锦苑和西江月小区两个明显冲突的规划如何通过审批
时间:2021-08-21 10:47 来源:瓯海区政府 作者:农投乱收费 点击:次
农投乱收费向瓯海区政府问:
问政编号10142492,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回复到: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保障性安居工程(I-31地块)项目,于2017年我局根据建设单位申报经公示后予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景山新桥片(I-27地块)于2018年1月我局根据建设单位申报经公示后予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仅根据这里的回复,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保障性安居工程(I-31地块)项目规划审批在前,景山新桥片(I-27地块)规划审批在后。 请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解释望湖锦苑和西江月这两个明显存在冲突的规划是怎么通过的? 按照正常的规划审批流程,会有很多部门层层把关,现已导致重大行政审批决定错误,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请追责到当初各个环节的相关审批责任人来纠正错误,对望湖锦苑和西江月业主的安全出行负责。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 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I-31地块和I-27地块审批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1、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保障性安居工程(I-31地块)项目,于2015年由区发改局组织我局、交警、住建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初步设计文本进行联合审查,2015年11月区发改局对初步设计进行批复(温瓯发改审【2015】127号)。2017年该安置房未批先建,经执法局处置后,我局根据建设单位申报经公示后予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9年12月10日办理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2、景山新桥片I-27地块于2017年由我局组织交警、住建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方案进行评审,此后区住建局组织我局、交警、住建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初步设计文本进行联合审查,2017年11月区住建局对初步设计进行批复(温瓯住建复【2017】45号)。2018年1月我局根据建设单位申报经公示后予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9月28日办理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综上,两个小区整体设计包括出入口(构筑物、出入口方位)在审批过程中是合法合规的。若您对上述审批行为存在异议,依法应当通过诉讼、复议的途径解决。承办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联系方式:0577-8827708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